日前,温州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已覆盖该市所有乡镇(街道),市、县、乡三级招投标平台网络基本形成。据悉,包括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、限额标准以下,各级公共财政投资额在2万元以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和各级财政及集体经济投资的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,村级集体资产对外承租、出让标的在1万元以上的各类项目等,都将由乡镇(街道)招投标中心进行“阳光操作”。